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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就商标抢注现象接受北京电视台今日视点采访
200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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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报道(台今日视点):


   金庸书名被大面积抢注

  金庸的小说和小说中的人物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或许正是有了这样的知名度,有人瞧上了其中的商业价值。近期,金庸先生的这些书名和人物被一些专门从事商标注册的人和公司盯上了。来看报道。

进入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一栏中,输入“笑傲江湖”四个字,很快就出现了以“笑傲江湖”为名字的25个注册商标。从注册的图案上,“笑傲江湖”四个字被设计成了各种字体,注册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函盖了烟草、酒类、服装、饮料、游戏、软件以及文化用品。随后,记者又查询“天龙八部”、“神雕侠侣”、“鹿鼎记”等金庸先生的其他代表性作品,发现“天龙八部”被注册了20类商标、“鹿鼎记”被注册了10类商标,“神雕侠侣”被注册了11类商标,最可笑的是“倚天屠龙记”还被人改做了谐音,变成了“倚天屠龙剂”,成了一种杀虫剂的商标。不仅如此,金庸本人也未能幸免,“金庸之火”四个字被注册为热水器的商标,而金庸笔下的“小龙女”更是被注册为卫生巾和砍肉刀的商标。针对这种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金庸先生在大陆的法律顾问,浙江杭州的楼韬律师。


   楼韬律师:金庸先生对这件事的态度,他知道了这个情况,他对他的作品被作为商标进行抢注这样一个问题,他感到非常的气愤,他也非常关注这件事情,他已经明确表示,这是一种侵权的行为,而且表示要追究这些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除“金庸茶馆”外,金庸先生目前没有授权任何企业和个人使用他的名字或著作作为商标。金庸的法律顾问楼韬律师认为:“笑傲江湖”、“鹿鼎记”、“小龙女”等名称被抢注为商标,实际上已经侵犯了金庸先生的著作权。

   楼韬律师:我们看《鹿鼎记》这个作品,熟悉《鹿鼎记》这个作品的人都知道,《鹿鼎记》一开始,作者就对这个“鹿”和“鼎”的关系进行了描述,实际上反映了作品的一个核心思想,所以“鹿鼎”这两个字就是金庸独创的一个作品,那么如果把这样一个独创的作品,包括它的题目拿来商标来进行注册,我们认为就是侵犯著作权的问题。

   不过,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来打这场官司,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困难。首先被抢注为商标的金庸书名和人物多达百个,涉及众多行业和数十个省份,这样的官司打起来肯定是旷日持久,成本颇大。其二,单纯的书名是否是作品,目前存在争议。在我国,通常认为,书名尤其是印刷体表达的书名不构成作品。

   清华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兵:如果告人家侵犯某种权利,有一定难度,比如你告人家侵犯这个书名的著作权,但是这个书名是印刷体写的一个书名,本身不构成作品,所以这时候你告人家侵犯你的著作权就不太容易成立,从这个意义上讲,有难度,但并等于说金庸先生不可以有所作为。

   王兵教授所说的这种有作为是指金庸先生可以利用自己作品在读者中的较大影响力,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证明他人的抢注属于“搭便车”行为,目的不纯,要求撤消该商标。对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王立刚、张鹏雷


   搭便车抢商标不可取


   金庸书名和笔下人物被抢注,可以说是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商标抢注热潮中的一个缩影。靠着名人、名著、名角、不仅催生了“职业注标人”,而且还带火了一个新的行业。可是“炒标”真的像有些人吹嘘的那样,可以日进斗金吗?

   在被抢注的金庸书名商标中,记者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申请者都是以个人名义进行注册的。专门从事商标申请代理并转让的林伟波说,目前在他受理的商标申请中,有近千个都在等待出售。

   北京博雅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经理 商标代理人 林伟波:总量来说,个人申请(商标)的总量比公司申请的总量要超过了。

   林伟波告诉记者,在个人申请中,很多人都是靠“搭便车”达到投资目的的。目前,他正在帮人转让的就是“刘老根”的饮料商标,这个商标被人注册后,投资赚钱的色彩很浓。

   “它的报价是多少?原来是报了四十万,然后我们跟它说这个太高了,估计人都不会来问了,后来他就说了,减成二十万”

   据了解,我国个人注册商标虽比较简单,但价格不低,耗时较长。一般来说,注册人先对自己草拟的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别人没有注册,则可以委托商标事物所进行注册,整个费用约在2000元上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两年后就可以拿到注册证书。曾经代理过“二人转”商标申请的王瑜律师告诉记者,商标申请尤其是热点商标的申请,很容易受到干扰。“二人转”商标的申请就因为遭到公众和媒体的质疑,没有了下文。而且,一个热门商标即使申请成功,也未必能赚的千万百万。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王瑜:市场行情大概是三到五万左右。就是炒作百万千万都是不大可能的事?不太可能。(现在)炒作商标或者说投资商标的人非常多,所以敏锐的人不止一个,大家有时候为争某一个焦点,很多人都跟风,会导致(炒作商标)的现象,但最终只有一个赢家,很多人都是失败的。
   以“刘老根”饮料商标为例,林伟波认为,最终即便能够出售,它的价格估计也就在几万元左右,远低于二十万的报价。不仅如此,一个商标即使申请成功,但在三年中里没有被投入生产使用,按规定会被注销。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还要求你注册以后应该应用,你要不应用,那就撤消,就体现了刚才讲的,商标它还是服务于生产,服务于商业这么一个目的”

   专家建议,通过自己合理的构思草拟出好商标进行买卖,这样的行为应该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搭便车”以图利为目的专门进行商标买卖,最终很有可能是得不尝失,因为商标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它成为一个成功品牌之后,所以,无法成为一个好的品牌,再热门的商标,精明的商家也不会投资去买。

   记者:王立刚、张鹏雷

   视点点评:客观看待抢注之风

   自2001年我国修改商标法,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并能自由转让和变更以来,催生了一批炒卖商标的“职业注标人”。?布什当上美国总统,有人就注册了“布什”尿不湿;王小丫出名了,“王小鸭”羽绒服也随之诞生;“超级女声”风扫全国,于是,几千人同时抢注“超级女声”。有名的人,出名的事儿,因为公众的知晓,都会有特别的市场号召力,这也是抢注者蜂拥而至的原因。这种现象起码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激活了人们的经济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在的无序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所以对于抢注之举,不必一棍子打死,只要加快规范的脚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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