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010-51267387

我的位置:首页 > 商标资讯

中国杂交水稻知识产权保护堪忧亟须打破政策瓶颈

发表于:2011-08-18        阅读量:(115)

“权威的官方资料显示,中国还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提出水稻新品种保护的申请。”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办主任万宜珍说,在中国境内培育的杂交水稻新品种要想在国外申请品种权,目前还没有一条畅通的正规渠道。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也不免流露顾虑:“杂交水稻要‘走出去’,知识产权需要得到更好的保护。”

  作为20世纪70年代由中国首创的一项先进农业技术,杂交水稻为大幅提高粮食产量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但中国许多单位与国外的合作又在进行,大多数水稻品种可在生态环境相同的国家直接应用,如果不在当地国申请品种保护,中国将很快失去市场竞争力。”万宜珍说。

  据专家介绍,目前印度、越南、菲律宾等国杂交水稻发展极其迅速,中国与这些国家的杂交水稻的商业贸易十分频繁,中国许多杂交水稻新品种可直接在这些国家应用。

  万宜珍说:“中国把大量的杂交水稻新品种卖到了这些国家,而又没有申请当地国的品种保护,当地国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就有可能把这些新品种以自己的名义保护起来,成为他们的知识产权,最后将导致中国的杂交水稻资源严重流失。”

  事实上,国外的水稻新品种在中国申请品种权的数量却在不断增加。截至2010年5月,外国企业或个人,向中国农业部提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就已有444项。仅日本一个国家,就在中国提出了9个水稻的新品种权申请。

  “同时,一旦中国的杂交水稻新品种成为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将出现‘种中国品种,侵外国权’的现象。”何厚军说。

  “经非正常手段和途径出口的种子和资源在国外大量繁衍,严重影响中国杂交水稻国际市场的拓展。”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贺青说。

  不少专家透露,中国现有的一些杂交水稻品种及其亲本资源,经各种不明途径,已流失到国外。这些资源因未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和登记,属非合法出境,很难在境外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直接导致了中国种子资源的流失。

  湖南省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廖伏明认为,尽管中国目前仍处于世界杂交水稻技术的优势地位,如果不能打破政策瓶颈尽早“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中国在杂交水稻技术上的比较优势地位将在短期内丧失。

  然而杂交水稻要想“走出去”,却面临着国内国外一些政策的限制。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进口国政府担心,随着种子贸易量的增加,过度依赖杂交水稻种子进口将会对本国粮食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危及本国的粮食安全,因而对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本地化的要求日益强烈。”何厚军分析说,有些国家如印度,不允许直接进口大量的杂交水稻种子,只允许在本国当地生产和销售种子,有些国家则对进口水稻种子有严格的进口年限限制,这些都和中国所采取的被动保护方式的种子出口政策有冲突,从而形成了贸易壁垒。

  尽管中国的杂交水稻种子出口政策有了一定程度的放宽,不少专家建议应当进一步为杂交水稻“走出去”而“松绑”。

  “国家应该鼓励和倡导中国的杂交水稻品种资源从合法的、正规的渠道出口,防止和严厉打击非法出境,在目标国或地区申请当地的植物品种保护权或技术专利,并严格执行中国种质资源出口的审核和登记制度,从而使中国杂交水稻品种资源受到合法保护。”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邓华凤说。

  “面对世界粮食短缺,中国杂交水稻可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在更大程度上造福人类。希望通过政策的调整,技术的创新,促进中国杂交水稻合法有序地走向世界。”袁隆平说。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