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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

发表于:2012-06-25        阅读量:(115)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的侦查,破获一起省厅督办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胡某某、李某某等6名涉嫌人员,现场查获“红河V8”、“玉溪”、“云烟”等假冒伪劣香烟600余条,半成品卷烟3000余包,各类烟皮50000余张(份),制售假冒伪劣香烟机器15台共6套,涉案金额近200余万元。

自贡公安局贡井分局经侦大队获得线索,胡某某、李某某大量进购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成品卷烟的标识、包装材料及制烟工具,以“文具”、“饭盒”等名义经物流公司运输至自贡贡井。案侦民警在贡井德邦物流托运部将正在领取其从外地购卖的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卷烟的商标标识等原料包裹的犯罪嫌疑人胡元述当场抓获。现场从包裹内查获“玉溪”品牌卷烟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及外包装物件11000余张(份);在对其租住房屋的生产窝点进行搜查时,当场抓获正在非法生产、加工假冒卷烟另一犯罪嫌疑人李世良,查获“玉溪”、“云烟(软珍品)”、“红河V8”等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及外包装物件35162余张(份),所生产的 “玉溪”、“云烟(软珍品)”等品牌的假冒卷烟86条及制烟工具和部分生产、销售的记录。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两人合谋,于2008年底起,租用自贡市高新区学苑街西景园社区14组某厂房屋,大量非法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成品卷烟,胡某某负责采购、销售,李某某负责生产,两人从中非法获利,此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2人,取保候审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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